2013年
新建改建农贸市场20个
市中区11个
提质改造:解放、南菜市农贸市场和红星、渔山、刘庄农贸市场新建:运河、凤凰城农贸市场和越河、明珠、南池、八里庙农贸市场
任城区3个
提质改造:新华、谢营、振宇农贸市场
济宁高新区4个
升级改造:柳行农贸市场和新天地农贸市场新建:洸河新苑、黄屯农贸市场
太白湖新区2个
新建:李集、知遇农贸市场
2014年
新建改建农贸市场17个
市中区3个
新建:皇营农贸市场和鲁兴、南门口农贸市场
任城区8个
提质改造:仙营、苗营农贸市场新建:济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槐东农贸市场和红西、金门、供北、开源农贸市场
济宁高新区4个
新建:丰泰、金色嘉苑农贸市场和杨桥、仁美农贸市场
太白湖新区2个
新建:东赵农贸市场和轩文农贸市场
2015年
新建改建农贸市场18个
市中区8个
提质改造:吉祥、康明、津浦南街农贸市场迁建:秦庄农贸市场新建:济宁蔬菜批发市场、济张农贸市场和济阳、南辛农贸市场
任城区5个
新建:金塔农贸市场和西贾、洸北、薛口、阳光农贸市场
济宁高新区4个
新建:王因、广安家园(曹庄)农贸市场和绿色家园(康瑞)、左岸丽都农贸市场
太白湖新区2个
新建:南风农贸市场
昨日,记者从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动员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交易条件,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解决目前城区农贸市场覆盖率低、基础设施差、马路市场多以及布局不合理、业态不完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从今年起到2015年,我市采取升级改造、新建改建的方式,对规划近期安排的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等三个层级55个农贸市场进行分类实施、分批改造,计划改造建设面积约42万平方米。通过升级改造建设达到“划行归市、合理布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标准要求。
建管分离,引入连锁配送模式
“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后将更利于城区居民购买新鲜时令农副产品、降低农贸市场建设运营成本、改善城市容貌形象。”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升级改造建设后的农贸市场将彰显农贸市场的开放性、综合性和便利性,向超市、连锁、配送方向发展。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城区农贸市场划分为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三个层级,居住区级主要分为批发、配送两种形式。市级农贸市场将突出商贸物流功能,不仅覆盖济宁城乡还将辐射济宁周边城区。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农贸市场将突出公益性和便民性,其中居住区级农贸市场主要是批发、配送,小区级农贸市场主要是零售服务。
市级农贸市场高起点新建,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农贸市场主要是改造迁建新建,社区农超便利店重点是租赁经营,每个小区可拓展延伸2至3个社区农超便利店。建成区农贸市场原则上由原市场所有者投资改造建设,新城区农贸市场开发代建推行市场化运作。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农贸市场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独立式、连体式或棚顶式建设形式。“在建设农贸市场的同时,我们还考虑农贸市场管理。”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城区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实行建管分离,引入连锁配送模式,走专业化经营路子,延续市场所有权,一般不得出售转让。
扩建迁建新建每平方米补助400元
市、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也向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倾斜。我市将对扩建、迁建、新建的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补助,对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补助。对市级农贸市场补助实行“一事一议”,将其纳入省、市服务业重点项目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扶持。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实行先改造后建设,对符合规划和建设规范要求即将启动建设的项目,市、区财政先行拨付50%的补助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启动,建成运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另外50%的补助资金。每个市场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济宁中心城区商贸规划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对符合规划条件在原址改造改建的农贸市场,一般不重新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同时,我市对改造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减半收取其他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市场,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投资主体申请银行贷款的,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蔬菜种植户可设蔬菜直供直销、代销点
我市将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参与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引进有资质、有条件、有实力的内外资企业开发一批农贸市场,引导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家承办一批农贸市场。街道居委可在社区内租赁一批门面房,安排困难群体开办连锁配送、小型便民、购物自选的农超便利店。在新开发的小区或片区中安排开发商代建一批农贸市场。
同时,推行市场开办者直接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和联合经营,实现经营形式多样化。统一门头店面形象设计和摊位柜台设计,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并配备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等电子信息系统,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我市将引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在城区农贸市场设立蔬菜直供直销和代销点,引进食品加工、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城区农贸市场设立专柜、专区经营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农产品,促进产销对接,推进农贸市场业态转型。(记者 刘敦亚 通讯员 张青)
看看咱们的“新农贸市场”将是什么样子
为规范市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改造和建设,提高市场整体水平,改善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按照“五城同创”要求,我市将制定《济宁市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标准》。
商品划类归市 市场应设公厕
记者在该标准中看到,改建后的市场上市商品的布置分区明确、划类归市。上市商品主要分为蔬菜类、水产类、粮油类、肉禽蛋类、果品类、熟食类及其它类别。市场具体建设地点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以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新建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市场将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隔开活禽经营区 设置净菜处理室
城市建成区的新建市场,将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不低于商业用房面积的20%,中心城区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市场内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将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大于20米。
新建菜市场将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分处理。
摊位柜台统一制作 蔬菜阶梯摆放
摊位柜台将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至2米、宽0.75至0.9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至0.8米。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将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
蔬菜柜台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至2个出入口。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将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货物可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拖节,2000平方米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记者 刘敦亚 通讯员 张青)
(责任编辑:金蝶软件) |